张家口律师在线咨询 任志盛 18903132908 :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,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应承担事故责任? |
分类:合同文书 时间:(2016-08-15 10:49) 点击:108 |
张家口律师在线咨询 任志盛 18903132908 :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,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应承担事故责任?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第2款规定,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、行人故意造成的,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。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45条第2款规定,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,他方无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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